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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3年第1期总第25期)

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4-07-16

本期要点

学术前沿

陈吉栋|人工智能法的理论体系与核心议题

谢登科|个人信息跨境提供中的企业合规



新规速递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法律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产业发展

中国信通院|《全球Wi-Fi6技术创新与标准必要专利分析报告(2022年)》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2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中文版)》

斯坦福大学、韩国建国大学、首尔大学和韩国科学技术院|《发现可以用作智能皮肤的可拉伸生物相容性材料

学术前沿

陈吉栋|人工智能法的理论体系与核心议题

数字时代的法治图景应以何种名目展开,存在计算法学、数据法学和人工智能法学等不同见解。人工智能的研发、生产和应用应遵循基本人类价值,为相关活动提供安全、可信、公平、可解释性并保障主体权利等基本价值指引。在法律行为领域,智能合约研究正从理论探索向应用分析转变,知情同意规则呈现出持续冲突与初步调适的双重面貌,电子签名效力规则亟待细化。在权利领域,新兴权利进入勃兴期,以解释权为核心的算法权利研究进一步深入,有关数据权利的研究众多却未取得重大突破,加密正在成为一种权利,而信用权等权利的研究尚有不足。(全文刊《东方法学》2023年第1期)

陈吉栋,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晓春|数字平台自我优待的法律规制

平台自我优待是国内外立法执法实践关注的重要问题,但其规制边界有待厘清。平台自我优待根据效果可以分为积极型和消极型自我优待,根据对象要素可以分为针对流量、数据和知识产权自我优待,根据实施方式可以分为通过平台规则实施的和未通过平台规则实施的自我优待。不同类型的自我优待行为呈现出不同的规制需求,需要采用不同的规制路径。对平台自我优待的规制有赖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的完善。一方面应当在反垄断法内部进行理论创新;另一方面,可采用超越反垄断法框架的思路,结合平台自我优待的类型和理论,基于数字基础设施的构成要件界定规制对象,采取整合行为和效果的双重规制思路,强化平台规则的透明度,建构体系化的规制结构。(全文刊《法律科学》2023年第1期)

刘晓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谢登科|个人信息跨境提供中的企业合规

企业应以前提条件、目的条件、内部条件、外部条件为主体内容,构建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专项合规计划。从前提条件来看,企业需要以可识别性、相关性等要素为基础有效甄别个人信息;从目的条件来看,企业须围绕“因业务等需要”的目的限定原则确立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必要范围;从内部条件来看,企业需从自然人处取得对其个人信息向境外提供的有效授权,遵循“知情-同意”规则设置的各项标准;从外部条件来看,企业需结合自身类型等因素选择适用“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订立标准合同”等法定条件。企业在个人信息跨境提供专项合规计划中应任命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将其纳入合规管理部门,制定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企业政策和内部规则,监督企业员工和境外接收方在个人信息跨境提供活动的合规性。(全文刊《法学论坛》2023年第1期)

谢登科,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赵精武|论数据出境评估、合同与认证规则的体系化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的施行与《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意味着我国数据出境安全制度初步形成。不过,这种制度仍然存在体系程度不足的现实问题:一是内在体系层面的部分制度内容交叉;二是外在体系层面的制度关联性不足;三是现有体系架构有待上位法依据支撑。有必要按照“识别、评估、缓解、预防”的数据安全风险管理逻辑,将数据出境风险划分为国家安全风险、违约责任风险、技术安全风险、其他未知风险四类,并按照风险水平采用“安全评估单列,其他制度互补”的体系架构解决对应的数据出境安全风险。(全文刊《行政法学研究》2023年第1期)

赵精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辉|双向驱动型算法解释工具:以默示算法共谋为场景的探索

以默示算法共谋为代表的算法垄断加剧了法律规制相较于算法科技的滞后性。双向驱动型算法解释工具是一种脱胎于传统算法解释权的新型数据治理工具,是指当算法自动化决策的相对人认为自动化决策的具体决定对其本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法律上或者经济上的显著影响时,有权向算法设计人和算法使用人提出异议,有利于开展算法规制和算法救济层面的实质审查。应从双向驱动型算法解释工具的启动主体与解释主体、解释原则与解释标准、解释审查机制的科学构建,以及修改垄断协议相关法律制度等维度,实现双向驱动型算法解释工具更优的数据治理绩效。(全文刊《现代法学》2022年第6期)

刘辉,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钟晓雯|算法推荐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权力异化及法律规制

网络服务提供者基于法定和意定授权取得了私权力,并呈现出利用算法推荐侵犯用户合法权益,构建隐形规训和统治空间的权力异化现象。注意义务和算法透明义务是破解困境的关键。算法推荐网络服务提供者具有强大的信息管理能力,充当着言论表达和控制的“把关人”,与内容生产者对同一内容的利益回报存在价值差,以强化注意义务的方式归化其权力符合法经济学原理。算法透明义务主要在知情权与可问责性上发挥功用,“鱼缸透明”是算法透明应当达到的限度,“理性透明”是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实现算法透明应当以算法的“可信解释”为技术支撑。(全文刊《中国海商法研究》2022年第4期)

钟晓雯,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新规速递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

12月15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哈尔滨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哈政办规〔2022〕18号)。管理办法规定,开放的公共数据实行统一目录管理,实现“应开尽开”,全市建设公共数据开放统一平台。各区县(市)政府、市级各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对本地区、本机构开放的公共数据的质量负责。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地区、本机构开放的公共数据进行更新,保证公共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时效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12月26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公开《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黔数〔2022〕23号)。管理办法共九章四十二条,规定了部门职责、交易场所、交易标的、交易主体、交易流程、安全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数据流通交易及相关活动。数据流通交易按照主体登记、标的登记、交易磋商、签订合同、交易结算、交易备案等流程组织实施。(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工信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2月27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旨在规范互联网企业服务行为,提高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质量,改善用户体验,维护良好的信息消费环境。在提升全流程服务感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方面,应当规范安装卸载行为、优化服务体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响应用户诉求。(工信部)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12月27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条例共七章六十五条,包括数据资源、数据要素、应用与发展、数据安全、法律责任等章节。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公共数据应汇尽汇,提高公共数据共享效率,扩大公共数据有序开放。与此同时,探索构建安全高效的非公共数据收集、使用、共享、开放机制,发挥非公共数据资源效益,促进非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厦门人大)
 

工信部|《数据中心节能诊断服务指南(2022年版)》

12月28日,工信部公布《数据中心节能诊断服务指南(2022年版)》。指南描述了数据中心节能诊断的服务程序、方法和基本要求等内容。指南适用于指导开展节能诊断服务的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要求,为数据中心开展节能诊断服务,以及向有关节能主管部门提交节能诊断报告、上报节能诊断数据。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数据中心实施节能诊断服务的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诊断实施和报告编制三个阶段。(工信部)

法律适用

法国国家信息自由委员会|因微软强制用户接受Cookie对其处以6000万欧元罚款

12月21日,法国数据监管机构——国家信息自由委员会(CNIL)对微软公司处以6000万欧元罚款,原因是该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法国的数据隐私规则。国家信息自由委员会称,微软的搜索引擎必应(Bing)没有建立能够让互联网用户“轻易拒绝”cookie的系统。国家信息自由委员会称,经过调查发现,当用户访问该网站时,网站方面未经用户同意就将一些cookie存储在用户终端上,而这些cookie主要用于广告目的。(中国新闻网)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指导性案例

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其中,指导性案例192号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裁定APP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信息用于个性化推送属侵权

12月28日消息,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期审结了APP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信息侵权案。该案中,原告罗某认为被告运营的软件在用户首次登录时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信息用于个性化推送,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软件在首次登录界面收集用户画像信息,未设置“跳过”“拒绝”等路径,属于强制收集,构成侵权,依法判决被告涉案软件运营者向原告罗某提供个人信息副本、删除个人信息并停止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维权支出2900元。(北京互联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12月30日,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聚焦当前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情形,涉及群众反映强烈、被害人群体广泛的网络“套路贷”、网络舆情敲诈、网络裸聊敲诈、网络“软暴力”催收等信息网络重点犯罪领域。此次发布的4件典型案例分别为汤某甲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洪某都等人敲诈勒索案,袁某厚等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赵某等人寻衅滋事案。(最高人民检察院)

产业发展

百度Apollo|2023年将增加200台全无人驾驶运营车辆

12月26日,百度宣布在武汉大规模拓展全无人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已实现扩区、提量、增时三个突破。2023年,百度Apollo将持续扩大业务规模,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增加投放200台全无人驾驶运营车辆,着力打造全球最大无人驾驶运营服务区。目前百度旗下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平台“萝卜快跑”在武汉的运营面积已超130平方公里,覆盖人口达100万。(百度)
 

腾讯云、中国工商银行|上线新一代人脸核身系统

12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近期在手机银行上线新一代人脸核身系统,并完成全国范围的对客推广,日均交易量超500万笔。该系统应用了光线活体检测技术,由腾讯云慧眼提供技术支持。在光线活体检测过程中,用户无需进行任何动作交互,短暂保持姿势不变即可完成人脸认证。据介绍,其原理是通过捕捉人脸在手机发射不同颜色光照下的成像差异,解耦人脸形状信息与材质信息,同时融合密码学策略,将投射光线组合作为验证码,在检测过程中进行自编解码,从而完成实时的自动校验。(腾讯金融云)
 

中国信通院|《全球Wi-Fi6技术创新与标准必要专利分析报告(2022年)》

12月27日,中国信通院发布《全球Wi-Fi6技术创新与标准必要专利分析报告(2022年)》,在检索并评估的2115项WiFi6相关专利族中,持有量最多的企业包括高通、华为、英特尔、LG、Marvell/NXP、联发科、博通、中兴。其中,高通排名第一,华为排名第二。从技术上来看,帧结构设计、前导码设计和OFDMA是布局最多的技术方向。(中国信通院)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2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中文版)》

12月28日,《2022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中文版)》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发布。报告显示,我国电子政务排名在193个联合国会员国中从2012年的第78位上升到了2022年的第43位,成为全球增幅最高的国家之一。报告介绍了193个联合国会员国的电子政务排名情况以及这些国家在电子政务发展指数(EDCI)水平的四个级别分组(非常高、高、中等和低)。2022年全球EDGI平均值为0.6102。中国的EDCI值为0.8119,属于“非常高水平”。(新华社)
 

斯坦福大学、韩国建国大学、首尔大学和韩国科学技术院|发现可以用作智能皮肤的可拉伸生物相容性材料

12月28日,Nature Electronics上发表了对一种可拉伸生物相容性材料的研究——《一种具备元学习功能并可用于快速识别手部任务的无基质纳米网格受体》(A substrate-less Nanomesh Receptor with Meta-learning for Rapid Hand Task Recognition)。来自斯坦福大学鲍哲南团队、韩国建国大学、首尔大学和韩国科学技术院的研究团队发现该材料可以像防晒喷雾一样被喷在手背上,其中的微型电子网络可以感知皮肤的拉伸和弯曲。基于这种智能皮肤,未来人们或许可以实现凭空打字、通过触摸3D物体感知形状、用电脑识别手语等,如果将它喷到脸上,甚至还可以识别人脸面部表情。(Nature Electronics)

往期精彩回顾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2年第20期总第20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2年第21期总第21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2年第22期总第22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2年第23期总第23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2年第24期总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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