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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岁女童被狗严重咬伤,绝不能轻饶狗主人

法之剑 法之剑 2024-04-14

文|庄志明律师

就在今天发生一起惨痛的、令人愤慨的悲剧:

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两只狗撕咬一2岁半女孩,孩子受伤严重。涉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狗咬伤人后逃走,警方等部门正在全力寻找。当地医院接诊医生告诉@紧急呼叫,女孩背部有撕咬伤 ,CT显示肾挫裂伤。

很快 成都崇州公安发布警方通报:经调查,10月16日8时许,邓某与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遇一黑色犬只和一白色犬只,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笔者视频看了数遍,狗所处的场所为居民区,狗未栓狗绳。据当地有关媒体报道,涉事犬只是一条罗威纳犬,有主人。罗威纳犬身体强壮,气势强悍,已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但目前成都市未将该犬作为禁养犬。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则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成都的这条涉事狗(主人)显然没有依据上述法律规定。

不管该罗威纳犬在成都是否禁养,目前的状况是狗主人不负责任、管理疏忽造成严重事故,根据民法典之规定,狗主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毋庸置疑,无需赘述。

但笔者认为对该狗主人绝非一个轻描淡写的民事责任问题,大有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罗威纳属大型犬,身型庞大,对主人忠诚,但对陌生人却很凶狠,很容易对周围人造成威胁。罗威纳食量极大,需要吃很多牛肉补充蛋白质,喂养成本高,不是一般人家养得起的。养罗威纳犬的非富即贵。

有鉴于此,该罗威纳犬的主人是知道养狗危险的,狗主人也是有经济实力养护和陪护狗的,但其未依法养狗,任大型犬自由溜达,造成严重后果。该狗主人对危险的发生无所谓、不在乎,属于明知故犯,涉嫌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退而求其次也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另外,如受害小女孩构成重伤,因该狗主人的养狗行为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该过失造成小女孩受伤,那么该狗主人还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

以上罪名总有一款套得上罗主人。只要想办罪,办法总比困难多,就看公安、司法部门办不办、做不做了。

2岁女孩,被烈犬撕咬,CT显示肾挫裂伤,伤情很严重,对狗主人千刀万剐、五马分尸、灭九族也不为过。灭九族灭不了,那当下对狗主人追究刑事责任是很有必要的,笔者呼吁有关部门担当起来。

办一个狗主人,杀一儆百;杀一条罗威纳,众望所归。

据说成都恶狗伤童事件发生后,现在成都的养狗人们都瑟瑟发抖了,就害怕自家的狗没牵绳跑出去,一旦没牵绳,很快就被人拖走(执法)了。如此亡羊补牢的话,我是挺赞成的。希望成都市借此次契机强悍治理违法养狗行为,该逮的狗逮起来,该打的狗全打死,该抓的狗主人都抓起来。

永远记住,在孩子的生命面前,狗算个屁,狗主人则屁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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