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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富豪离世,前妻子女要求分遗产,现妻拿出遗嘱,法院判决无效

黄宇璐 语录说法
2024-08-25







案情如下



近日,笔者关注到杭州中院的一份判决。

富豪张万三(注:以下人物均为化名)有过两次婚姻。在第一段婚姻中与前妻李美丽生育了张强、张倩;在第二段婚姻中与现任妻子赵温柔未生育子女。

2020年2月,张万三因病去世,留下巨额遗产,包括千万级的豪宅两幢、其他房产数幢、豪车两辆,以及八百万元的银行存款。

前妻李美丽要求由张强、张倩和赵温柔共同继承张万三的遗产。赵温柔拿出一份落款时间2020年1月底的打印遗嘱,声称根据遗嘱,除了和前妻李美丽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产、现金由张强、张倩继承,其他所有财产应由赵温柔继承。

案涉打印遗嘱共四页,全文内容均为打印。张万三在最后一页立遗嘱人处签字并注明日期,李四、王五在最后一页见证人处签字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和日期。

法院认为:该打印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因为遗嘱人和见证人未在案涉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名、注明日期,且见证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打印遗嘱是《民法典》出台后一种新的遗嘱形式,《民法典》对打印遗嘱规定了严格的形式要件。司法实践中,有法官认为:
打印遗嘱实际上是通过两个步骤完成,一是在电脑上书写遗嘱,二是在打印机上将遗嘱打印出来。因此,要求见证人全程参与遗嘱的订立过程,见证遗嘱的全套制作程序。

订立遗嘱作为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此外,《民法典·继承编》对于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六种法定的遗嘱形式均规定了订立形式和程序要求。

遗嘱不失为提前安排身后事的一种妥善举措。遗嘱体现的是遗嘱人的意思自治,保护遗嘱人按其意愿分配遗产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相对的,受到法律对于遗嘱形式合乎规定的约束。这种约束正是为了核实遗嘱的真实性,确保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落实。



语录说法提醒您

1、订立遗嘱是一件严肃而审慎的事情。为了避免遗嘱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认定无效,在订立之初由律师介入尤为重要。律师可以就遗嘱内容和法定形式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从遗嘱设想-实操-落地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如果情况允许,建议通过公证方式订立遗嘱。公证处有严格办案规则和流程,在遗嘱公证的场景下,公证员会判断遗嘱人的行为能力,遗嘱人对于遗嘱行为和法律后果的理解,听取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保证遗嘱在形式上无懈可击。在法庭上,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通常不会被轻易推翻。


END




作者:黄宇璐律师
专业领域:婚姻·继承·监护·企业合规·财富管理


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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