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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 《人权》2023年第2期要目


《人权》2023年第2期要目

来源&简介:全文转自《人权》2023年第2期要目。《人权》是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的、国内第一份人权学术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创刊于2002年。自2015年起,《人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承办。《人权》为双月刊,以中、英两个文种出版,主要发表以人权、权利等为主题的法学、政治学、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等人文社科诸领域的论文,热诚欢迎学界同仁投稿。


《人权》是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的、国内第一份人权学术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创刊于2002年。自2015年起,本刊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承办。


《人权》为双月刊,以中、英两个文种出版,主要发表以人权、权利等为主题的法学、政治学、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等人文社科诸领域的论文,热诚欢迎学界同仁投稿。



目  录

【本期聚焦】新时代的环境权保护

论环境人格权的构造与应用场景——基于人权的环境人格利益分析    周珂 蒋昊君


气候变化诉讼中的人权论证    杨欣   


气候风险下人权保障的司法类型化:法理探析及路径选择    孙雪妍


论环保督察中环境知情权的拓展与实现    吴昂


【学术论衡】

个人信用信息何以应由宪法保护?——一个权利论证的进路    李艺


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中的政社责任分配    张演锋


诉权保障视野下民事诉讼律师强制代理引进论    苏志强


平等就业权救济的困境与出路——以社会法矫正私法为视角    周圆


对“不可放弃的权利”三个批判性命题的回应    赵树坤 余庆


【人权信息】

凝聚亚洲人权共识、推动亚洲人权保障——“2022·亚洲人权论坛”学术观点综述    曹炜 张舒


中国人权信息(2023年1-2月)

内容提要

1.论环境人格权的构造与应用场景——基于人权的环境人格利益分析



作 者:周珂,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蒋昊君,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源于人权的环境人格利益,体现了生态秩序、生态正义、生态自由的多重价值,与生命权、健康权的保护密切相关,关涉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与人身自由,符合人格权的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应纳入人格权保护范畴。环境人格权的构造与应用面临环境人格利益保护存在主体片面性、客体局限性、责任滞后性等瓶颈问题。环境人格权应反映现代人权的发展需要,以民法典绿色原则为依据,拓展其内涵权能范围,遵循体系化、类型化、系统化的保护路径,彰显民法典和环境法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


关键词:环境人格利益   人权   人格尊严   人格权





















 




2.气候变化诉讼中的人权论证


作 者:杨欣,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助理研究员


摘 要:以策略诉讼为代表的气候变化诉讼,已成为推动国际气候治理的新力量。其中,运用人权法的规范和理论,构建诉讼主张,展开法律推理,形成人权论证,成为气候诉讼的成功策略之一。《巴黎协定》是气候变化诉讼人权论证的重要分水岭:《巴黎协定》之前,气候变化诉讼人权论证处在探索尝试阶段;《巴黎协定》之后的人权论证,作为诉讼策略更为灵活多样,与气候治理的关系也极具复杂性。气候法律义务的不确定性和气候目标法律化的进程,使气候变化人权论证发展出新面向:从归责逻辑转为诉讼策略,从国际法转为面向国内法,从问责政府扩大至问责企业。厘清气候诉讼人权论证有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的进路:将人权视角和理念真正地融入国家气候治理的具体过程中,重视和善用人权论证的工具价值,达成促进气候治理之目的。


关键词气候变化诉讼   策略诉讼   人权论证   气候目标



3.气候风险下人权保障的司法类型化:法理探析及路径选择


作 者:孙雪研,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法学博士

摘 要:按照诉讼请求权规范来源、司法审查的对象、司法审查介入政策的强度进行划分,气候风险下直接及间接发挥人权保障功能的诉讼类型包括:基于国际人权法的气候变化诉讼、基于国内宪法的气候变化诉讼、对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由于国际人权法法律地位、效力存在特殊性,其在气候变化诉讼中“直接适用”及“解释性适用”所发挥的人权保护功能受限;基于国内宪法的气候变化诉讼以基础请求权识别、基本权利功能判断、国家义务范围判断为裁判步骤,气候法益融合导致的权利类型化困难、风险预防语境中立法形成自由与行政裁量扩展、司法制度功能边界等因素使基于积极权利、消极权利“二分法”的审查标准失灵。程序性权利是“气候人权”的重要面向,随着气候风险行政程序的规范化发展,法院通过对风险决策程序的司法审查渐进强化决策机关的审慎注意义务,从而间接保障实体性人权实现。


关键词:气候诉讼   气候稳定权   环境健康权   气候风险评估   环境影响评价



4.论环保督察中环境知情权的拓展与实现



作 者:吴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后研究人员。

           

摘 要:环保督察作为突破传统科层结构的环境治理制度创新,不仅在实质性环境权的保障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同时亦拓展了程序性环境权利中环境知情权的基本范畴。在环保督察中,环境知情权的客体和义务主体都有了进一步的拓展,呈现出从政府信息向党务信息、从行政机关向党的工作机关扩展的趋势,这是中国共产党切实维护人权理念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生动体现。当前,环保督察中环境知情权的实现面临着规范依据简略、责任保障不明确等问题。对此,应在更新相关主体对环保督察中知情权的认知观念基础上,完善并细化环保督察信息公开规则,合理分配环保督察中的信息公开义务,明确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担责规则,在确保环境知情权实现的同时推动环保督察制度的整体发展


关键词:环境知情权   环保督察   公众参与   信息公开



5.个人信用信息何以应由宪法保护?——一个权利论证的进路


作 者:李艺,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摘 要:通过宪法权利保护个人信用信息,既是个人在社会信用体系中防御公权力对个人信用信息权益侵害的需要,也是社会信用统一立法探寻宪法规范基础的必然要求。在信用经济时代,个人信用信息显然已经成为实现个人自治的至关重要的资源;伴随着国家对个人信用监管力度的提升,个人信用信息利益中的自治价值的实现也为国家设定了更多的义务。由此,个人信用信息利益应当成为一项宪法权利。由于其显著的经济利益价值,应将个人信用信息权归入宪法财产权的范畴。作为宪法财产权的个人信用信息权不仅能够实现对其经济利益的保护,也能实现对其人格利益的保障。


关键词:个人信用信息权   宪法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   财产权



6.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中的政社责任分配


作 者:张演锋,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党的二十大提出了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任务。在老龄化时代,基本养老服务是保障老年人人权的关键。“政社合作”是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理想形态之一。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中的责任分配应当遵循辅助性原则。一方面,社会组织承担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给付责任,并受服务价格、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等三个方面的公共性约束。另一方面,政府承担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兜底责任与风险预防责任。政府兜底责任的内涵在于风险发生后的政府接管。受辅助性原则约束,政府风险预防责任从事前型的风险预防向事中事后型的风险预防转换,强调政府与社会共担风险预防责任,以及通过政府给付实现风险预防


关键词:基本养老服务   辅助性原则   政社合作   风险预防



7.诉权保障视野下民事诉讼律师强制代理引进论


作 者:苏志强,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摘 要:作为当事人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一种重要修正机制,律师强制代理实行要求当事人必须委任律师代理诉讼行为,否则会因诉讼要件不合法而被驳回,形式外观上似乎限制了当事人自己进行诉讼的权利。通过律师在部分程序、阶段和案件的参与这一制度本身的安排,以及诉讼费用法定原则、诉讼费用分担机制和法律援助等相关配套制度的配合,其不仅是对当事人诉权的实质性保障,甚至可以实现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诉权保障的强化。基于切实保障和强化当事人诉权的需要,结合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运行环境,我国在民事诉讼律师强制代理的引进上应当采取阶段性和渐进式的采行策略,同时完善律师制度、诉讼费用制度以及法律援助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


关键词:律师强制代理   诉权保障   律师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



8.平等就业权救济的困境与出路——以社会法矫正私法为视角


作者:周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我国平等就业权的救济目前主要是私法救济,即劳动者寻求典型私法的人格权责任、侵权责任的直接救济,辅以特别私法的劳动合同责任的间接救济。然而,平等就业权的私法救济存在诸多困境,表现为就业歧视一般侵权化认定的误解、歧视性用工的规制漏洞、证明责任的失衡以及民事责任和私法自治的功能局限与异化。问题根源在于反就业歧视法的本质属性并非私法而是社会法。平等就业兼具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取向。以社会法矫正私法为方向,完善平等就业权的救济机制是困境的出路,具体包括平等就业的特殊侵权责任制度、歧视性用工的劳动合同法规制机制、公私融合的法律责任以及实质公平的证明责任制度


关键词:平等就业权   私法   社会法   就业歧视的侵权化   歧视性用工行为


9.对“不可放弃的权利”三个批判性命题的回应


作者:赵树坤,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余庆,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为捍卫权利选择论的解释力,选择论理论家提出不可能定理、道德优先命题和权利冗余论,否定存在不可放弃的权利。然而,不可能定理混淆了权力和特权,突破了基本法律关系;道德优先命题因拒绝承认权利的“门槛”,从权利的重要性导向权利的绝对性;权利冗余论忽视权利的“分量加重效果”。因此,选择论理论家的攻击并不成立。


关键词:权利   不可放弃   霍菲尔德   规范力



10.凝聚亚洲人权共识、推动亚洲人权保障——“2022·亚洲人权论坛”学术观点综述


作者:曹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张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亚洲人权论坛”于2022年11月26-27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论坛以“环境、气候变化与人权”为主题,并具体设置了12个分论坛。此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组织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协办。论坛聚焦于气候变化与环境议题,回应了国际社会的共同关切;构建了国际交流平台,助力于亚洲学者凝聚人权共识;涵盖丰富多元的分议题,促进了各个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通过开放交流、深度探讨,就气候变化应对、环境保护和人权保障各项议题达成广泛共识,为增进全亚洲人民的共同福祉贡献了思想和智慧。


关键词:人权   环境权   气候变化   亚洲人权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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