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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妻被执行死刑留下55万债务,9岁孤女被发“限高令”,法院致歉:我们错了!

法者心声 2022-12-05

近日,河南郑州“9岁女孩被限制消费”一案引起热议,12月15日晚,陈蔓外公接到金水区法院通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据《南方周末》报道,2012年,陈蔓(化名)的父亲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随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过户没能完成。陈蔓的父亲被执行死刑。


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无法还钱,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此案引起广泛关注,法院对9岁女童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的举动引起舆论和法学界巨大争议。


12月15日晚,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发布致歉声明: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目前已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致歉声明全文如下:


致歉声明


近日,我院执行人员对一名九岁儿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我们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现在,我们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我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我院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


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我们个别执行人员机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汲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释精神,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最优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由衷感谢并诚恳欢迎广大网友的监督和关心。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此前,养母发声称

“并非逃避责任,只希望能保护孩子”


12月15日,陈蔓的养母在腾讯新闻发布长文。


她说,因为媒体的关注,14日晚上就接到了金水区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院长接待,请孩子外公今天下午到法院商谈案件。对于房产的问题,养母表示:“凭心而论,我们非常理解购买了“凶宅”的王先生,毕竟他真金白银花钱了,但孩子爸爸没把那55万元留给孩子。他除了将20万交给湖南老家亲人外,另外35万不知去向。我们不想“赖账”,只希望法院能从未成年保护角度出发,先调查清这些资金的真正去向,再决定去怎么解决王先生的债权问题。”


最新情况:

目前已被法院解除限制消费


2020年12月15日,在被限制消费20天后,河南郑州9岁孤女陈蔓(化名)收到了解除限制的执行决定书。


12月15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下达了解除限制消费的执行决定书。法院在决定书中表示,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陈蔓(化名)系未成年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决定解除限制消费令。

第二条规定是指: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陈蔓的外公王维治说,12月15日下午,金水区法院审管办相关负责人专程把他叫到法院,听取他的看法,就案情进行了沟通。同时,南方周末记者也向金水区法院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询问事情的的最新进展,该人士表示:因为这个案件比较重大且敏感,现在政法委和上级法院也都在关注着。“下一步的情况,我们会及时反馈。”

来源 | 潇湘晨报、金水法院微博、齐鲁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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