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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单位是否等于公务员?

法者心声 2022-12-05

什么是参公事业单位?
有很多人还不了解什么是“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类特殊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事业单位")是指经审批依照《公务员法》对其工作人员实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往年的主要招录途径是和公务员招聘一起的,毕竟是采用同样的管理办法,比如在2019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工作地点在广西的参公事业单位主要有5个: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总共招录41个职位,87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这就是参公的来源。
关于事业单位改革
此外,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分类,请大家也要消除一些模糊认识。参公管理是解决一些机构中人员管理方式的问题。中央改革文件明确要求,认定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不以人员管理方式,即是否参公管理作为依据。目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如果既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也有从事公益服务的,一定要严格按照行政类的认定标准划分,不能笼统划入行政类,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意味着:单位是否参公管理,和划归到什么类别没什么必然的联系,承担了部分行政执法职能,也不一定划归到行政执法类。更要明晰的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单位职能任务的清理和明确,参公是人员管理形式。目前两者是并行不悖的。所以很多人在问什么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会不会参公,只能解答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涉及参公,而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由各级编办负责,参公与否是由省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关于待遇与前途
值得说明的是,参公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不是以职称为晋升标准的,而是以职级晋升,职级越高,那么相应的工作权利、能力也就越高,福利待遇和保障也就越好。当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的职级达到一定条件,再加上工作需要的话,是可以直接调至行政机关工作的,这就是因为其“参公”的身份。因而参公事业单位从某些方面来说,是可以与公务员划上等号的。
无论是通过省考进入的,还是单位参照后过渡为参公身份的。只要个人进行了参公登记,就可以分流转岗。拿我们的邻省广东举例,广东兴宁市招商领导工作小组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名称变为兴宁市招商局,公益一类。原有工作人员被分流转岗到各行政或参公单位。通过省考的参公,在广东,是跟行政编制公务员无任何区别,转正后可以相互交流转任;当然,在广西这种情况还不能明确,但至少能够明确在待遇以及晋升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与公务员区别不大。
转自:交通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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