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提20份管辖权异议,吃法院5万“罚单”;申请笔迹鉴定却不交费用,收法院3万“罚单”

法者心声 2022-12-05



在法院审查驳回管辖权异议之后,又两次以同样的理由对同类案件提起管辖权异议,浙江杭州一汽车服务公司最终吃到5万元“罚单”。
浪费司法资源这“罚单”不冤枉

2020年1月起,原告某汽车金融公司陆续到杭州市萧山区法院起诉杭州某汽车服务公司和其他被告,要求汽车服务公司和其他被告支付各项赔偿损失共20万余元。原告以当初双方签订的合同为起诉依据,各合同都明确约定了萧山法院为管辖法院。

截至2月底,萧山法院共受理相关案件7起,向汽车服务公司送达了起诉材料,并指定了答辩期限。

汽车服务公司在收到起诉状后,无视双方合同明确写着的“萧山法院为管辖法院”,于3月10日,也就是萧山法院指定的答辩期最后一天递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是其他被告住所地不在杭州萧山,要求移送至其他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

“根据以往的审判经验,汽车服务公司存在故意拖延时间的嫌疑,毕竟本案管辖法院明确,且汽车服务公司自己的住所地就在萧山,从诉讼便利角度来说,没有必要提出异议。但法院也不能‘论心定罪’,剥夺它提出异议的诉讼权利。”据法官介绍,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批案件不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驳回了汽车服务公司的管辖权异议。

到了3月份,萧山法院又受理6起起诉汽车服务公司的同类案件。然而,汽车服务公司在收到萧山法院寄出的起诉状后,又“复制粘贴”了上次同样的操作——紧扣着答辩时间递交了管辖权异议的申请,连异议理由也是一模一样。

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萧山法院及时向汽车服务公司送达了《不予审查通知书》,明确告知其在同期同类案件中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且相关民事裁定书已生效;对其就上述6案提起的管辖权异议,不再予以审查。

驳回后,当事人仍不“消停”

《不予审查通知书》发出去后不久,萧山法院收到第三批起诉汽车服务公司的7起案件。汽车服务公司故技重施,再次提交了管辖权异议。至此,汽车服务公司先后共向萧山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0份,变成了管辖异议“复制机”。

4月13日,针对汽车服务公司滥用管辖权异议的不诚信诉讼行为,萧山法院作出罚款决定。汽车服务公司依法就罚款决定申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复议,杭州中院认定汽车服务公司构成滥用管辖权异议。最终,汽车服务公司的连续不诚信行为换来了5万元的“罚单”。

6月8日,因汽车服务公司未缴纳罚款,萧山法院已将其移送执行程序。

法官说:动歪脑筋吃大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该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这赋予了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对于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和人民法院公正审理案件有着重要意义。但是近年来部分当事人在行使管辖权异议时存在权利滥用的现象,不仅侵害被申请人的权利,浪费司法资源,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司法权威。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当事人,收获的将是公正高效的优质司法服务。相反,动歪脑筋、占小便宜的当事人,只会因小失大最终受到法院制裁。

来源:浙江天平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立项计划,2020年底之前,将出台《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及无理缠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要大力惩戒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行为。

在此之前,各地法院已经不时传来对恶意诉讼、无理拖延诉讼进行惩处的新闻。就在这个月的前几天,新会区人民法院对案件当事人滥用鉴定申请恶意拖延诉讼的行为,开出了3万元罚单。(以下转自新会区人民法院


案件回顾


2019年2月20日,谭某饲养的犬只突然冲向马路撞向骑摩托车经过的陈某,并导致其摔倒受伤。陈某受伤后经多方了解,得知是狗的主人为谭某,故向其索赔。
2019年3月9日,谭某来到医院先行赔付了1000元,二人签订《收据》,谭某在收据中确认是其所饲养的犬只导致陈某受伤。
因赔偿事宜协商无果,2019年11月13日,陈某诉至新会法院,要求谭某赔偿残疾赔偿金等损失14万余元。

第一次庭审:“我要申请鉴定笔迹”

2019年12月17日,新会法院对原告陈某诉被告谭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进行开庭审理。该案中,陈某举证的2019年3月9日的收据载明,谭某承认其饲养的犬只导致陈某驾驶摩托车出现意外,该收据中有原、被告本人签名,系该案认定事实的重要证据。
庭审中,谭某认为陈某提供的上述收据中其本人签名不属实, 并申请笔迹鉴定。新会法院经审查后准许鉴定。

第二次庭审:“若下次再迟到, 我自愿接受罚款处罚”

2019年12月25日,新会法院依法对上述案件进行第二次庭审,谭某迟到五分钟。经过法官训诫,谭某表示其承认错误,并承诺若下次再迟到,将自愿接受罚款处罚。

庭审中,陈某提交了新证据,新会法院依法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质证。

第三次庭审:“我一定要申请鉴定笔迹”

鉴定过程中,经陈某申请,新会法院调取了谭某在2018年内于本院提起的另案两起诉讼案卷,以其中谭某的签名作为笔迹鉴定的检材样本。经表征审查,谭某在参加本案诉讼中的所有签名均为偏正楷写法,而在2018年两件另案诉讼中所有签名和本案重要证据收据中的签名均为偏潦草写法,两种签名写法具有明显的区别。

2020年3月9日,新会法院依法对上述案件进行第三次庭审,并出示谭某于2018年在本院另案两起诉讼案卷,询问谭某是否在本案诉讼中特意采取不同签名方法,谭某表示否认。在法官向谭某再三释明不诚信举证和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后,谭某仍坚持要求进行笔迹鉴定。

此后,新会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笔迹采集和检材质证,摇珠选定鉴定机构后向谭某送达了鉴定费缴费单,并在交费期间最后一天电话提醒谭某预交鉴定费,谭某最终仍未预交鉴定费。

第四次庭审:“我没钱交鉴定费”

2020年4月9日,新会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第四次庭审,谭某再次迟到八分钟。

庭审后,新会法院进行处罚听证,谭某在听证中表示自己系因没钱而不预交鉴定费。
法院处理

谭某多次违反法庭规则,以刻意改变签名方法、申请鉴定而拒不缴纳鉴定费等方式延长诉讼期限,其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民事诉讼权利,浪费司法资源,应当予以处罚。
新会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条二款、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依法对谭某作出罚款3万元的决定。
后谭某不服处罚决定,向江门中院申请复议。江门中院驳回谭某的复议申请,维持本院的罚款决定。

1、获刑15年并处罚金90万!山东日照检察院原检察长受贿、挪用公款、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公开宣判

2、山东一法律工作者伪造法院法律文书骗取委托人148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3、【重磅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文)

4、奇案纪实|女子参与聚众淫乱后收到裸体视频,被威胁发给老公和工作单位

5、一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被查,84年出生的员额法官主动投案

长按下方二维码,欢迎关注“法者心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