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了解一点儿印刷工艺便于查清违法事实 ——兼谈术语“洗背”
作者:杨明 副总队长
单位: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基本案情
执法人员在对某印刷厂(无出版物印刷资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一是印刷出版物,二是现场有13种6万余册图书和部分散页,经鉴定为盗版书。在13种6万余册图书中,有5种3.6余万册,据当事人和案外人田某陈述,是田某收来的废旧图书(被鉴定为盗版),委托当事人对书进行“洗背”,然后作为废品处理。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一是擅自兼营出版物印刷,二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数量达6万余册,其行为已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决定吊销许可证,移送公安机关。
本案的案情重大,违法分子涉嫌触犯刑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彰显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但有一个疑点尚未解决,致使案件事实不够清楚,那就是关于“洗背”那部分书的数量是否应计入当事人侵权的数量和非法经营额?
一、什么是“洗背”?
印刷术语中的“洗背”应是“铣背”,是书刊胶订中的一个工艺流程,主要是提高书脊的着胶能力。“铣”是指一种用圆形能旋转的多刃刀具切削(主要是金属)的方法。但,本案的“洗背”实际是“切胶”,也即切掉书脊部分的胶,然后卖废纸给造纸厂。从这个意义讲,“洗背”应该是废品回收行业的术语。
造纸的原材料很多是废旧书本,这些废旧书本须将粘贴书本纸张的胶去掉,才可进行再造处理。这也就衍生出了“洗背”这道工序。
在以前,切胶的方式一
般为人工裁切,耗时费力且效率较低。于是书本切胶机应运而生。书本切边机(如右上图)主要用于废旧书本、报刊、杂志等等的切边切胶,在废纸回收行业中得到了使用。
二、关于“洗背”那部分书的事实认定
从案卷证据来看,涉案书共13种6万余册,其中有5种3.6余万册 据当事人和案外人陈述,是案外人收来的废旧图书(被鉴定为盗版),委托当事人对书进行“洗背”,然后作为废品处理。主要证据如下:
1、对田某(委托“洗背”者)的调查询问笔录(局部)
2、田某提供的书证——证明当事人是接受其委托对部分涉案书“洗背”
如无其他反证,上述证据基本可以认定“洗背”事实的存在。尽管书是盗版书,但并非本案当事人(也包括委托人田某)复制所为。这部分书不宜认定为当事人的违法数量和违法经营额,并以此整体移送司法机关。
三、法官认定“洗背”的废书不能作为定罪及量刑依据。
本案在司法审判中,法官认定,“洗背”的废书,系案外人田某所收购的废弃图书,由涉案印刷厂代为加工,去除背胶后交还田某作为废纸出售。这部分书不能作为定罪及量刑依据。但是法官认定了书的违法性,并判决“扣押在案的非法出版物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
做好执法工作,一方面要熟悉法律,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还要学一点有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工艺流程、业务技术、营销方法,等等,不一定精通,但要基本了解,例如本案的情况,这对查清违法事实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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