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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2019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再提房地产税立法

烟语法萌 2019-05-15


综合第一财经等


3月5日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税立法强调的是“稳步”,且没有给出立法时间表。今年两会《报告》关于房地产方面的简要解读如下:


1. 更好解决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和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2. 两年来一直贯彻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没有再提。


3.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租赁市场,共有产权房等,均未提。


4. 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强调的是稳步,且没有给出立法时间表。


5. 强调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将上升为国家战略。编制实施发展规划纲要。


6. 强调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7. 以较长的篇幅强调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自2009年两会提出“研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2012年提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2014年提出“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相关工作”,2018年提出“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到今年两会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2018年4月,房地产税法草案已经形成并在内部征求意见;9月,房地产税法写入立法规划,属于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6月,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经实现全国联网,为房地产税的征收提供了数据支持。因此,从满足立法条件、数据支持以及本年两会新提法等方面来看,房地产税立法的基础性条件已逐步具备。



房地产税法被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事实上,2015年,房地产税也曾被纳入立法计划,但最终未能出台。而在2018年4月,房地产税法也曾被列入预备审议项目。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及“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及“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官方已经明确,房地产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主要工作包括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


所以,房地产税迟早总要来,但到底哪一年到来,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这里的不确定性,主要在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和地方土地财政的压力。


房地产税立法已经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些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截至目前房地产税尚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7年11月,时任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撰文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2018年全国两会上,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答记者问时说,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设计、完善,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史耀斌认表示,中国房地产税制度设计上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



他总结目前国际上房地产税制度有四大共性。分别是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中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等。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房地产税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这样的话,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史耀斌说。


史耀斌目前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而房地产税法草案起草工作正是该委员会重点工作之一。


《报告》将房地产税纳入到地方税种中,意在补充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足的资金缺口。2018年政府工作提到,“制定并有序实施三大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可见,如果房地产税处于积极推进的进程中,那么以2018年作为起始时间来规划,“三年”将可能是房地产税完成开征前准备工作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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