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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刘百涛君!

姜效禹 烟语法萌 2019-05-15



上个周三,就是最高法院公布2018年一季度全国12.26万员额法官人均收案54.16件的那一天,我正坐在四处找工作的公交车上,接到了原单位一个同事的电话。电话里,同事告诉我,曾经当过我的书记员刘百涛辞职了,并且问道,“能否为刘百涛写了一点什么?”我说“可以考虑”。他就正告我,“还是写一点罢,刘百涛辞职前就很爱看你写的文章的。”


这是我知道的,凡我在朋友圈转发我写的文章,尽管法院的旧同事们点赞转发的很少,其中的原因大家也都是知道的,然而在这样的尴尬境遇中,多次点赞并且时常文后打赏的人中,就有刘百涛。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不仅是为了怀念曾经的同事之情,更是祭奠曾经大家都曾付出热忱的青春岁月。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冥冥注定”,或许他的辞职也是种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实在有点无话可说。我只觉得刘百涛及尚未辞职的“刘百涛们”所在环境和处境,除了辞职一条路,实在是找不到更好的出路。这岂是一两句说教,或是一两句安慰能够理顺的?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某些“情怀”、“历练”等陈词滥调的“高论”,相比刘百涛君十年的青春,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悲凉了。我将深味这非理性的浓黑的悲凉;以我最大的发声显示于这微小的环境,使世人知晓他们这一群体的悲凉,就将这作为与刘百涛认识一场的怀念,奉献于本文微小的传播范围吧。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现实。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惨淡的经历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惨淡的经历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那个何处说理的体态。我不知道那样的状态何时是一个尽头!


我们还要继续自己的生存、生活;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刘百涛辞职已有一段时间了,也许他已经开始进入了新的生活状态,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刘百涛,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85年生人,2008年进入法院。当时我在民一庭当法官,他毕业于政法学校,受聘到法院当书记员,分到了民一庭。我那会也没结婚,两个年轻人自然有共同语言,且都在法院住宿,来往比较多。他做了一段时间我的书记员,后来领导担心我俩成天玩,就他他调到另一名法官手下了,不过还在一个庭。


刘百涛来自隔壁县城,系家中独子,家境殷实,那时候还没有法院大面积进人的情况,能进法院的,你懂的。在此之前,法院也曾有数例临时工转正的先例,刘百涛虽没言过想循此路,我暗自揣摩,应该也是有此打算的。


法院招聘的书记员,虽说是管吃管住象征性的交点生活费,但早饭就是馒头稀饭咸菜,晚饭是中午吃剩的热一热而已,招聘书记员的工资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000多元。对于每周往返40公里的距离,经常外出晚餐的小青年而言,1000多元根本就是入不敷出。


民一庭干了两年的书记员,刘百涛就调去了研究室,开始掌管全院公告案件的登报收费刊发、全院收结案件数据的统计报表及偶尔的小新闻报道的书写。在研究室一干就是五六年,招聘的书记员越来越多,刘百涛从进法院最年轻的“小刘”已经成了“涛哥”。



近年来,法院内网的建设及智慧化、大数据平台的完善,各个法院自行统计上报的收结案数据已经没有必要,之前作为研究室重要职能之一的司法统计工作,已经没有专人负责的必要,已成“涛哥”自然不能再回书记员岗位,领导将其安排到了立案庭,负责上诉案件的移送和送达保全工作。


刘百涛是公认的好孩子,领导交办的事,尽管自己晚上加班加点,也不表现出不满和怨言。要知道,在拿着正式工五分之一甚至更低的工资待遇,干着一样的工作,甚至还有正式工光拿工资待遇基本看不见人影的工作环境下,跟他同期进法院的,早就满腹怨言,甚至公开表达不满,工作上阳奉阴违了。


男大当婚,婚后的刘百涛开着二十多万的越野车,每周往返数趟家中,每月1500元的工资也就够个油钱。他最盼望的是能跟着出个差或是去北京公干之类,还能领个出差补助啥的。


我不止一次的劝他,考个律师证或是干脆辞了算了。他总是嘿嘿的笑笑,好像心有打算,也许他心理还在不忘能转正的机会吧。



该来的终究会来,司法改革来了。就在司法改革的前夕,院里开始大规模的招聘临时工,就是劳务派遣的那种。专业不限,学历不限,几十人几十人的招,两年间上百人进入法院,刘百涛俨然成了前辈。


随着司法改革人员分类管理的需要,院里已经正式通知,像刘宝涛他们这些先前进入法院的,一律改签成劳务派遣制,也就是身在法院工作,劳动关系属于劳务派遣公司。本来来时还是劳动关系在法院的,现在连劳动关系都不属于法院了,正式编制上收省里更别想能转正的事了。


言语间,刘百涛已经流露出前途的渺茫和工作的懈怠。已经到法院第十个年头,年过而立,每月1600多元的工资,连油费孩子奶粉钱都不够,干着毫无技术含量和就业前景的工作,身边都是司法改革后工资是自己六七倍之多的同事,是该考虑前途了!




一番抉择之后,尽管我没有在他身边,他也没有找我商量,但我知道,辞职成了他唯一的选择!


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兵,时间永是流驶,法院依旧运转,有限的几个辞职,在数百人的法院看来,根本是不算什么,至多,不过供早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实在不过是早已的注定。陶潜说过,“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仅此而已。


今天我去一个法院立案,到了立案窗口,法官审查认为材料齐全之后告知,想立案先要进行诉前调解,没有诉前调解出具的调解完毕证明不给立案。我回答这个案件不需要调解,然被告知,不同意调解就不给立案,这是规定。


这就是法院的现实吧。天天锣鼓喧天的昭告天下施行了无条件的立案登记制,下面却对立案提出了种种限制;宁可天天招收新手、临聘人员走马灯的辞职,却不给十年培养出来娴熟掌握工作技能的“刘百涛们”以出路;明明法律标榜的是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却在司法机关内部人为的把待遇、身份划分为三六九等,制造内部隔阂。



鲁迅曾经说过,他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得知刘百涛辞职以后,我微信给他,问他可好。他回答已经找到新工作了。只是不解的是,为什么此前辞职的书记员,有工作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到了他这里,就没有这笔补偿金了。我给他解释,根据劳动法,自己辞职的,是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


  许久之后,他回答,怎么别人都有,到我这就没有了?法院都因人而异,上哪说理去呀?


       这就是我们面临的现实生活吧,摆脱以往苟且的生活,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呜呼,仅以此来怀念刘百涛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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