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实践与真理究竟是什么关系?读《思想的后果》
至于如何解释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观点在中国产生过正面作用。《圣经》中的真理提供了答案。因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只是赋予了人们一点点自由权、平等权与财产权这三项造物主赋予人的根本权利,中国人仅仅稍稍享受了这三项权利,就给中国带来了这么大的变化。
有个观点在中国特别深入人心,叫“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有一段时间,这个观点还起过积极作用。然而,就这句话本身而言,它是错误的。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这个判断中,真理被当作了检验的对象。
换句话说,真理可能是假的,但实践却成了真理。实践成了判断真理的标准了,实践是无可挑剔的,永远正确的。实践与真理、黑与白就这样成功地被颠倒了。
实践凭什么能够检验真理的正确?它其中包含了什么?如果用包涵了真理的实践来检验其他真理,就等于是在用真理检验真理。这显然是犯了循环论证的谬误。
所以,当人们以实践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时,人们是得不到真理的,当然也得不到符合真理标准的实践。
当各人对真理各持己见时,就会有人主张让实践来检验真理。实践就成了检验的标准。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个判断的背后是相对主义真理观,既然真理不具有唯一性。
就是说,你有你的真理,我有我的真理。我设计的实践证明,我的真理高过了你的真理,因而否定了你的真理。
这里关键不是真理的真伪,而是由谁来设计实践。然而,如果真理不具有唯一性,那真理就是多元的,也就不需要实践来检验。如果真理是多元的,实践也检验不了真理。
主张用实践来检验真理的真相是,让权力的大小来检验真理。实践不仅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且根本就不能检验真理。如果是用实践去检验真理,那谁有权界确定如何实践,谁的主张就是真理。
很显然,我们已经领会到了谁的权力大谁就决定如何去实践,然后这个结果由他去发布,最后他就成了最高真理的发布者。用实践去检验真理是得不到真理的,只能检验出谁的权力更大,谁更有权谋,谁更强横。
至于如何解释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观点在中国产生过正面作用。《圣经》中的真理提供了答案。因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只是赋予了人们一点点自由权、平等权与财产权这三项造物主赋予人的根本权利,中国人仅仅稍稍享受了这三项权利,就给中国带来了这么大的变化。
中国改革的成就不是证明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是证明了造物主的真理具有唯一性与永恒性。只要坚持运用自由权、生命权与财产权这个真理,就会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产生比过红海比五饼二鱼更奇异的神迹。在以色列如此,在美国如此,在中国也是如此。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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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沃|敬虔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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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主:Eun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