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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霸气执法:你若反抗,格杀勿论!

律新观察 2021-04-04

Editor's Note

得,以前的锅让临时工背,这回“进步”了,锅是第三方的了!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鱼之眼 Author 公民于平

“我是桐乡市市容巡查的,过来!现在我要宣布,把这些绿色字体垃圾广告清理掉,你们做生意的的一定要替我们工作,这是我们桐乡市政府的命令,如果你要反抗的话,格杀勿论!”

 

3月27日,浙江桐乡。一段“城管训话药店店员,勒令清理橱窗贴纸”的视频引关注。视频中,那句“你若反抗,格杀勿论”尤其听得让人刺耳。

 

对此,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邱永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涉事市容巡查人员系第三方公司人员。该工作人员在操作上存在失误,对上级的要求领会有问题。

 


说实话,若不是官方事后的澄清,这个声音嘶哑,满口粗言,杀气腾腾的市容巡查人员,我还以为是哪里跑出来的精神病患者呢。

 

都什么年代了,还“格杀勿论”,难不成是XX神剧看多了?这代入感是不是也太强了点?

 

现在,当地相关部门把责任甩锅给第三方公司,称是“外包人员”干的。这个“外包人员”不就是“临时工”的翻版吗!

 

对于某些地方在出问题后,动不动拿“临时工”顶包,人民日报曾经评论说:“临时工”身份虽“临时”,可责任义务不“临时”,用内部的身份来推诿外部的责任,这无异于自相矛盾。

 

此次,桐乡这名外包市容巡查人员出糗,还暴露出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市容巡查人员强制要求药店清除广告,这实际上履行的是执法权力。



这种执法权力的“外包”,恐怕比个别人员的低素质,更值得关注和警惕。

 

政府部门向社会购买各种服务,成了当下一个流行的趋势。但是,这些服务购买和外包,应当仅限于一些民生服务的领域。

 

执法权是国之重器,无论如何都是不能包出去的。由于执法权的公益性和强制性,执法主体必须是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公务人员。

 

然而,不得不说,“执法外包”眼下却有泛滥之势,此前有调查甚至显示,在不少地方,缺乏执法权限的临时工,参与一线执法的比例远高出正式工。

 

对此现象,包括我在内,许多人恐怕都有类似经历,比如现在在路边贴罚单的,很多都是一些交管部门的临时工

 

现在一些街道社区,都聘有临时的执法队,人员素质往往低下,对着小商户耀武扬威,甚至还时不时曝出敲诈勒索等违法乱象。

 

遇到这种不公平的遭遇,受害者大多只能忍气吞声。

 

可以说,临时工执法,外包人员执法,已经成为法治社会一个看不见的黑洞,不仅时刻威胁公民正当权益,更屡屡伤害法律权威和政府公信力。

 

所以,面对“你若反抗,格杀勿论!”的最霸气执法,桐乡相关部门不能甩锅,更不能避重就轻。

 

我们想知道的是,所谓第三方公司是什么来路?


到底是谁赋予了他们“执法”的权力?


对此事件,又该如何进行问责?

 

这一切,都应当给社会明白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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