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教授诱骗女学生当小三,处分从三级教授降为四级教授,这个处分你服不服?
文|庄志明律师
重庆师范大学近几个月头大了,心乱如麻,网传该校退休教师、美术学院原院长黄某某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事情,最终还是理出了头绪:
降低黄教授退休待遇,从三级教授降为四级教授。我查了一下,黄教授从三级教授降为四级教授,退休金大概降1500元左右。对于一个教授来说,1500元确实是小意思,这处分还是很温柔的,体现了重庆师范大学对教授们的厚爱有加。
更温柔的是,《情况通报》里用的“黄某某”,连个名字都不提。
我相信,随着重庆师范大学对黄教授的处分的广为人知、津津乐道,全世界的教授们将纷至沓来、趋之若鹜,他们热切期盼能在重庆师范大学接受这样的一次处分及其背后的待遇。这个背后的待遇包括什么呢?
据新闻:“当事人王女士称,在黄某某诱骗下发生多次关系,甚至被灌醉后失身。对方以各种理由让自己给他当小三,让做他的干女儿。因担心学业受影响,她长期隐忍未举报。直至答辩完成,王女士才鼓起勇气举报。”
黄教授享受过的“待遇”,读者自己体会,自己品味吧。本事件是王女士鼓起勇气举报后,才有了这个处分的,众所周知,遇到这糟心事能鼓起勇气的又有多少?从博弈的角度看,在重庆师范大学做叫兽性价比超高。
从此,重庆师范大学是绝无可能出现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了。以一毛不拔的一纸处分打出了千金难买的招聘广告,比那些千篇一律给房、发安家费的人才引进政策广告不知高到哪里去了,重庆师范大学有高人。
我不仅佩服重庆师范大学,还佩服黄教授,人姓黄,还擅长干黄事,姓如其人,人如其姓,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我朋友圈也有几个姓黄的教授,下次逮着机会也要像重庆师范大学的黄教授一样灌灌酒,看看他们有没有人如其姓的事。
或许聪明的网友会说,“在黄某某诱骗下发生多次关系,甚至被灌醉后失身。”这是女学生的一面之词,按理来说灌醉失身涉嫌强奸,现在公安机关没认定,说明也不见得就是女学生所说的情况。
网友的说法是正确的,刑事层面是要着重疑罪从无的,证据不充分,或者是证据灭失是没办法追究黄教授强奸罪的刑事责任的(后期证据补足,一样可以追究),但作为重庆师范大学来说,黄教授的违反师德师风的生活作风问题,一个罚酒三杯适合吗?
不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还是《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黄教授、黄院长严重违反社会公德、严重失德、影响恶劣的行为,都不应该是一个降低退休待遇所解决的。虽说其已退休,难道就没有相关党纪国法伺候了?
我们来看一个教授强吻女学生的案例:
四川美术学院王小箭副教授强吻女学生,处分是降低退休待遇。黄教授的问题比王教授的强吻要严重得多吧,一个降低退休待遇怎配得上其色胆包天的行为?
王小箭教授看到黄教授的这个处分,他不会万箭穿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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